8月27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恢复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的通知获悉,通知称,结合当前国内及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甘肃省省即日起恢复省内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但不得组团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旅游,不得承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的旅游团队。与此同时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行程信息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
据了解,各经营单位需全面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疫情防控全员责任机制,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行程中旅行地一旦发生突发疫情或疑似感染病例时,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机构要求,及时调整或取消行程、停止旅游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信息报备、健康监测等工作;要开展全员健康监测和岗前防疫培训,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导游领队应具备必须的防控知识和处置能力。
各旅游景点要推行门票预约制、无接触支付等手段,减少人员聚集,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景区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防控要求,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要督促辖区内公共文化场馆、演出场所、歌舞娱乐、游戏游艺、旅游景区(含内设演出场所)等文化旅游场所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行程核验、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做好密闭经营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加强对员工健康跟踪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如出现疑似感染病例或确诊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