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海西州格尔木市第三水源地及输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d1AWMbEF4hbQrrc_ofw9A
提取码:y37z;纸质报告书查阅请到格尔木市水利局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海西州格尔木市第三水源地及输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周边个人和团体。
三、公众调查意见表下载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征求公众意见提交
联系人:杜工
电话:15332744072
邮箱:410672145@qq.com;地址:格尔木市金峰中路75号;邮编:816099
五、公示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2日。
公示单位:格尔木市水利局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