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甘肃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明确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对甘肃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诊所、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进行整治。持续纠治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医商勾结、利益输送、商业贿赂、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及问题线索要严查快报,从而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水平,全面推动甘肃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坚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方面,重点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打击涉及新冠肺炎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疫苗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以及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同时,鼓励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严禁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的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严查严惩收“红包”、回扣行为方面,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应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均应认定为“红包”,应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并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