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藏语意为“遗址”,是青海省第一个、全国第二个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位于青海省西南青藏高原腹地的三江源头,平均海拔在4200米以上。介于东经89°27′——97°39′,北纬31°45′——36°10′,自治州东西最长738公里,南北最宽处406公里,土地总面积26.7万平方公里,占清海省总面积的37.2%.下辖玉树1市、称多、囊谦、杂多、治多、曲麻莱5县,共10镇,35 乡,257个村(牧)委会。
玉树州成立于1951年12月,是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主体民族比例最高、海拔最高、人均占有面积最大、生态位置最重要的一个自治州。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河流均发源于本地,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和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覆盖自治州全境,素有江河之源、名山之宗、牦牛之地、歌舞之乡和中华水塔之美誉。自治州首府玉树市结古镇是历史上唐蕃古道的重镇,也是青海、四川、西藏交界处的民间贸易集散地。
玉树古为西羌牦牛种地;魏晋南北朝时属苏毗王国。
隋称“女国”,隋朝前后为苏毗和多弥二国辖区,唐时为吐番的孙波如,宋时为黎州属下的囊谦小邦之地,元朝归吐蕃等路宣慰司管辖。
明属朵甘思宣慰司,;明末清初玉树各部头人为青海蒙古和硕特部赠爵为诸台吉;清朝受青海办事大臣直接管辖,为囊谦千户领地,下有百户独立长等部落。
民国初,隶青海办事长官,旋政隶蒙番宣尉使和甘边宁海镇守使。民国六年(1917年)设玉树理事,民国十八年(1929年)改为玉树县,辖今自治州全境。设置玉树、囊谦、称多3县,统由玉树行政督督察专员公署管辖,县之下千百户制度因袭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