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观察】
2011年是网络文学在影视中“盛放”的一年。从去年的《美人心计》《山楂树之恋》与《和空姐一起的日子》,到今年的《裸婚时代》《白蛇传说》以及湖南卫视推出的《步步惊心》《倾世皇妃》《千山暮雪》,以网络文学为剧本源头的影视剧最近表现十分抢眼。那么,网络文学果真是影视改编的富矿吗?
影视改编促进网络文学发展
对于文学本身来说,“网络文学”是个强加的概念,就好比文学史要去根据甲骨文学、竹简文学、绢帛文学来分门别类一样,既没必要也不科学。文学之为文学,自有其立足于独立的根本原因与规律,甲骨、竹简、纸张上既可负载诗词歌赋,也准许人乱写涂鸦,岂因载体的变化而动摇根本?
不管想多想少,从席殊书屋、广州三联书店、风入松、光合作用书店、乃至号称“全球最大全品种书店”的第三极书局等等传统实体书店的倒闭或式微上,可以看出,文学生存乃至阅读模式的转换悄然已是“人类不可阻挡”。那些体制内的传统作家们不用急着“对镜贴花黄”——换上亲切姿容忙着和文学网站签约,也只能相顾哑然,不再哓哓。
至于有人说影视化和商品化会让影视和网络小说“两伤”,则毫无疑问是杞人之忧:没有商业和戏剧事业的发达,就没有以莎士比亚为代表的欧洲文艺复兴。传播方式的便捷多样与物质生存条件的改善,从来只会促进文学的繁荣,这是古今中外文学发展的规律,网络文学也是如此。巴尔扎克一生为钱写作,发财致富是他毕生的追求,但这不影响他写出传世之作,他的经典作品到今天都还在繁荣着现代影视。
相较而言,今天“网络文学”与影视的互动才刚刚开始,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像个初生婴儿,起步总是步履蹒跚难看,但对一个新生儿动辄忧生虑死,不是好傻好天真,就是太暴力太残忍了吧? □赵强(上海 媒体人)
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不会持久
网络小说的蜂拥而起,其实也不过几年的时间。但这几年的时间里,一大批作品涌现,纷纷攘攘、鱼龙混杂。许多网络写手都自成一派,其收入已经超过传统文学作家。
网络小说以其快节奏性、高娱乐性和大起大伏酣畅淋漓的风格,一出现就吸引了很多读者。网络文学在叙事上的特征就是:它要不顾一切地吸引住读者,因为读者处在互联网的强刺激环境下,时刻都可能分心。这要求网络小说情节必须密集、故事推进必须极快,几乎几章就得有一个分悬念,十几章就得有一个小高潮。即使情节再失真、再俗套,也要最大化地、快速地制造矛盾——就算会影响到故事的“真实感”,也在所不辞。同时,故事主人公的性格要鲜明,其身份地位既得指向读者自身的环境,也要能满足读者对生活的强烈幻想。
除了玄幻、奇侠类的以外,网络文学走向影视改编其实也有着某种必然性。网络文学和影视剧天生就有着许多共同点——情节发展、场景设置,甚至故事情节本身都很相似。这可能主要是因为很多网络写手在写作过程中,会自觉地想要提高小说的戏剧化程度,快捷方式就是借鉴当时比较流行的热播影视剧,从中得到灵感。而网络文学的特征,即使没有直接的影视改编,也必然会向影视剧渗透——剧集编导也要不断创新嘛,不得不像猎狗一样不断寻找新元素。
这种相辅相成,使网络文学愈来愈适合影视改编,而且改编网络文学有现成的读者基础,有比较准确的市场预测。
网络文学的这种转化昭示了新出路,也显示了网络文学生命的短暂——如果不通过传统的媒介,如出版、影视改编等,单纯的网络文学,很快兴起,又将很快被人遗忘。VIP阅读是网络小说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目前手机成了更多用户的阅读终端。网站阅读的收入大降之后,运营商们把目光转向了手机阅读和影视改编。
网络小说有成为影视改编的富矿的条件,更有动力。能改编的剧本资源多了肯定是好事,但是如果说这种互动能给影视剧和网络文学带来什么革命性的影响,恐怕很难成立,因为两者愈来愈呈现很高的同质化趋向,不能给彼此什么新启示。所以,把网络文学当成影视剧出奇制胜的法宝,绝非长远之计。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