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史上最大盗墓贼?

时间:2012-05-09 09:06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栾贵川 点击: 载入中...

 

清代何焯认为,后世有关“曹操盗墓”的传闻,即是以陈琳的这篇檄文为根据。由于一篇檄文而坐实曹操“盗墓”,显然有失公允。张舜徽主编《后汉书辞典》“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 条也认为,这两个“官职”是“袁绍攻讦曹操时所云官名”,实无其事。


在我国古代典籍中,有两篇著名的战前檄文,分别涉及两个饱受争议的历史人物:殷纣王和曹操。殷纣王是商朝的亡国之君,曹操则是曹魏王朝的实际缔造者。在古代社会的主流舆论里,这两个人物全都是负面形象,但是,自古及今,也有不少人在为他们鸣不平。


《论语语子张篇》记载子贡说:“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子贡是说,殷纣王的罪恶,根本没有现在人们所说的这么严重,如此看来,人不能处在社会主流舆论的对立面,否则,天下所有的罪恶全都会加到自己头上。这表明,到了春秋末年,人们就对殷纣王添加了不少罪状,只是子贡没有说出当时已经具体累积了多少条而已。


那么,殷纣王到底犯有哪些罪过?究竟有没有一个比较接近事实真相的历史记载呢?《尚书牧誓》记载的是周武王率领西南诸侯联军开赴牧野,对商朝军队展开决战之前召开誓师大会的史实,姑且可视作一篇战前檄文。据《牧誓》记载,在这个誓师大会上,周武王为了激励联军的斗志,一口气罗列了殷纣王几大罪状,他说:“今殷王纣,唯妇人言是用;昬弃厥肆祀弗答;昬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这是迄今为止,记载殷纣王罪恶最为原始的史料。这里清晰地表明,殷纣王的罪状共有四条,分别是:第一,只听信“妇人言”;第二,罔顾国家利益,不祭祀列祖列宗;第三,不起用自己的庶兄弟;第四,任用其他方国的逃犯,使他们在商继续为非作歹。据史家考证,周武王所列举的这些罪状,全都是殷纣王的庶兄微子启提供的,因此比较接近事实真相。


失去民众拥护,确实是殷纣王亡国的主要原因。另据《左传》昭公二十四年记载,刘公对苌弘说,《大(泰)誓》记载,周武王说过:“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余有乱臣(即治臣、贤臣)十人,同心同德。”由此看来,殷纣王并非罪大恶极,只因他是亡国之君,后世对他的丑化便逐渐升级,使他一步步成为罪恶的典型。至于后世所传说的酒池肉林、炮烙之刑等,则纯属虚构。


在曹操的生前身后,曾经拥有很多“头衔”,“历史上最大的盗墓贼”便是其中之一。有史料记载说,曹操曾经盗掘西汉梁孝王墓并设置专事盗墓官“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此事是否属实呢?现仅就这一点略作讨论。


东汉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正月,袁绍和曹操在官渡大战之前,袁绍命幕僚陈琳致书盟军豫州牧刘备,约请他及时作出策应。陈琳便写下了著名的《檄州郡文》(《文选》卷44作《为袁绍檄豫州》)。有关曹操掘墓并设盗墓专官“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之语,就出自陈琳的这篇檄文。


檄文长达1300余字,其主要内容有:第一,曹操的祖父曹腾身为宦官,在朝中伙同他人“并作妖孽,饕餮放横,伤化虐民”;曹操的父亲曹嵩是个养子,形同乞丐,通过贪污聚敛钱财,买官而身居高位,为非作歹。第二,曹操本是“赘阉遗丑”,


无德无才,拘禁献帝,“专制朝政”,残害忠良,“专为枭雄”;又“率将校吏士”发掘梁孝王(案,指汉景帝同母弟刘武)陵墓,“略取金宝”;设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专事盗墓,激起“人怨天怒”。第三,皇帝遭受胁迫,天下的“忠臣”、“烈士”理应“兴威奋怒,诛夷逆暴”,伸张正义,即使“肝脑涂地”,也要齐心协力消灭曹操势力。


陈琳这篇檄文的“价值”在于其“感染力”,内容却多不属实。


檄文极力丑化曹操的祖父曹腾、父亲曹嵩,有其特殊的用意,它迎合了当时社会“清流”对宦官集团的仇恨心理,并进而达到攻讦曹操的目的。东汉后期,宦官和士大夫间的矛盾已不可调和。桓帝延熹九年(公元166年)、灵帝建宁二年(公元169年)先后发生了两次“党锢之祸”,宦官集团对以太学生为主体的“清流”进行了全面的清剿。在此后的20年间,宦官势力达到了极盛,中央官署全由宦官担任令、丞,宦官的兄弟亲戚充任刺史、郡守。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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