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许可,苹果公司擅自通过信息网络使用《中国大百科全书》电子版的内容,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大百科全书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苹果公司停止侵害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对《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第一版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2万元。记者昨天获悉,苹果公司认为判决赔偿数额过高,已向市高院提起上诉。
中国大百科全书起诉称,该公司组织编写并出版了《中国大百科全书》以及《中国大百科全书》电子版,享有完整的著作权。2010年10月,公司发现用户可在AppStore购买并下载大量包含《中国大百科全书》内容的应用程序,供在iPhone和iPad产品上阅读。原告认为,苹果公司严重侵犯其著作权,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52万余元。
苹果公司的辩称一如既往,认为他们并非AppStore的经营者,被控侵权行为并非由他们实施。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AppStore的经营者系苹果公司。用户在AppStore购买并下载的应用程序《中国大百科全书》(简繁),应为侵权应用程序。鉴于苹果公司不能证明涉案应用程序为第三方开发商所开发,故应认定是苹果公司自行开发。即使该应用程序为第三方开发商所开发,鉴于苹果公司参与了涉案应用程序的开发过程,对应用程序进行了挑选并独自决定其在AppStore上的分销,同时在销售收益中得利,事实上与第三方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仍构成共同侵权。北京市二中院判决:苹果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亦未支付费用,侵害了大百科全书公司依法对《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第一版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