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妈有难,八方点赞。”这是最近几天关于琼瑶状告于正《宫3》抄袭《梅花烙》,网友评论中最有趣的一条评价。所以,我拿来了--根据某些说法,只要不超过这件事情评论总量的20%,这不算抄袭。但我如果明目张胆地告诉大家这是我的原创,那么肯定会被无数人鄙视。现在的问题是,这些鄙视对我会有多大的伤害?尤其是,你根本不认识我。
所以,这两天的事情就算炒得再热,于正也不会觉得那些鄙视的评论能伤到自己。这是他不在乎的。他在乎的是收视率。只要《宫3》还在播,只要这个电视剧的收视率还能在全国同时段排名第一,其他的事情,Who care?
当然,在这件事情的司法结果判定之前,本着疑罪从无的精神,我们不能就这样认定于正抄袭。关于琼瑶的指责,在没有得到充分的证据之前,我们同样也不能就这么站在她那边。事实上,抄袭与否,很大程度上也只能说是文人之间的笔墨官司。根据目前的《着作权法》只能保护表现形式,保护不了思想内核和作品的保护方式,对于这种指责所涉及的内容几乎是没办法的事情。总不能曹雪芹写一个家族两个分支的悲欢离合的故事,后人就不能再写了。人物关系内核甚至部分情节桥段“抄袭”也是许多人做过的,张艺谋拍《满城尽带黄金甲》,“借鉴”的是《雷雨》的人物关系内核。当年在电影立项之初他就承认了这一点。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导演透露,虽然国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着作权进行保护,但是在行业内,面对这样的抄袭行为却缺乏相应的惩处措施。“其实圈内的抄袭现象很多,作为有良心的编导,对这种抄袭行为都是不齿的。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走上法律程序的话,圈内却缺乏相关的惩处措施,所以大家能做出的姿态就是鄙视。”
坦白与狡辩,不光是词义上的褒贬,里面所包含的是对一个人的道德评判。只是我们从于正对琼瑶指责的回应来看,与“坦白”这个词实在有点无法搭界。于正的回应说,这纯属巧合与误伤,他自称一直把琼瑶的审美和演员作为学习的楷模。这算是他的态度,但这个态度,更是一种道德价值的体现。只是,在当下这个时代,传统的道德在你心目中的分量有多重?或者说,你愿意为维护这种道德做些什么实质性的事情?
好像什么都做不了。就算是对于身边的某些道德败坏的人,只要他没触犯法律,你也只能对他表示一下鄙视。但是,这种鄙视如果只停留在个人行为的层面而没有在整个社会层面形成一种氛围,对那个被鄙视的人几乎不会有任何效果。更何况,于正这一路就是被网友鄙视着过来的。不信的话,你去网上看看有多少对他的吐槽?
但你还是可以做点什么。不管是挺琼瑶还是赞于正,作为观众的你都是他们的“上帝”,你对这件事情的关注改变不了什么,但你对他们作品的关注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比如,你跟大家一起,换个频道试试?如果很多人这么做了,估计过不了几天于正就会过来研究,大家到底是个什么想法。这可能才是鄙视的真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