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主义思潮对文艺创作的冲击及其应对

时间:2014-09-22 08:30来源:大西北网-求是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当前,我国文艺发展的总体状况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文艺健康发展的因素,其中,消费主义思潮的负面影响尤烈:内容空心化、情趣低俗化、过度娱乐化,价值立场失守、社会责任担当弱化、道德教化功能萎缩、审美涵养稀释,都与消费主义思潮有一定关联。


    一


    消费主义首先是后工业化资本主义的重要意识形态,依赖于强大的现代传媒技术支撑下的资本与信息的跨国流动,消费主义正以强劲的势头迅速在全球扩散,并成为全球化浪潮中的一股重要的潮流。另一方面,消费主义又是一种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价值观、生活观,往往通过影响大众日常生活观念、生活方式等来扩散自己的影响,可以与主流政治意识形态并不尖锐对立,其社会危害非常隐晦,但严重程度并不低。与此相关,作为一种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奢靡生活方式,当今消费主义不仅通过通常的奢侈品消费表现出来,而且往往也通过包括文艺在内的文化消费表现出来,并由此产生更大影响。此外,与极端拜金主义价值观相关的过度商业化,也进一步助长了消费主义在文艺、文化活动中的泛滥。消费主义对文艺发展的危害表现在很多方面。


    首先,内容空心化盛行,以浮华的笔调,对奢靡的时尚生活方式和奢华的生活场景,进行炫耀性展示,已成为一些严重消费主义化的文艺作品尤其是影视作品中的典型景观。在近年来的影视和文学创作中,许多作品离普通人的现实生活越来越远,内容空洞,情感苍白,更无精神道义担当可言。一些人在人生价值观上出现了迷失,热衷于炫耀性、夸饰性的文化消费,并以此来炫耀个人财富和地位,而那些奢华而空洞的文艺作品,一定程度上正迎合了他们在文化消费上的拜金、炫富需求;当然,另一方面也满足了一些艳羡暴富而尚未发财的人群渴望过上奢靡生活的虚幻欲望。一些缺乏精神担当的文化人对富人群体的奢靡消费热情过高,并且还为富人群体骄奢淫逸的消费生活方式寻找和建构“文化”、“美学”方面的合法性依据。比如,一些文艺、文化批评者往往用西方后现代主义所谓平面化、快餐化、抛弃深度模式等时髦理论,来为消费主义文艺的内容浅薄化、空心化等辩解。


    值得注意的是,受商业社会中过度品牌符号化、明星化包装和推销方式的影响,一些文艺、文化方面的创意时尚产品的市场价值(畅销、票房等)与其内容、质量的联系严重脱节,进一步助长了内容空心化倾向。比如一些青春类的文艺作品和杂志,学习西方高端奢侈品的营销方式,也搞私人订制、限量版等,并且定价奇高,而这种营销方式,使文艺明星符号化的“身价”最大化,使崇拜明星的粉丝们的利用价值最大化。再比如影视作品在营销环节的投入节节攀升,明星们为了宣传造势而疲于奔命,与表演相比,他们在营销、推广上所投入的精力也越来越多。此外,影视作品广为诟病的不会讲故事的痼疾,其实也是内容空心化的一种重要表现。近年来,全明星阵容、俊男美女时尚的生活、杂乱无章的奢华生活场景、炫酷的特技等视觉奇观越来越多。而通过具有内在逻辑的故事情节和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来表达深刻思想和深沉情感的作品,则越来越被轻视。


    其次,情趣低俗化泛滥,打着通俗的旗号,以媚俗为目标,以庸俗的方式,传达低俗的内容,似乎成为一些奉行消费主义理念的文艺创作者所追捧的流行趣味。历史地看,大众文化消费主义观念的兴起,是西方消费社会转型的一种伴生现象:生活日渐富裕、传媒日趋发达,使越来越多的精神文化产品,以越来越快的速度,让越来越多的大众享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确实是文化精神享受越来越民主化、普及化的重要标志。但其过度商业化的运作,也确实产生了种种弊端,正面的经验和负面的教训,都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这方面在理论上同样存在误区,把文艺大众化、民主化、多样化与低俗化直接划等号,实际上暗含着这样一种模糊的假设:大众的文艺趣味和需求始终是低级的乃至庸俗的。然而我们知道,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有关普及与提高辩证关系的论述,早已驳斥了这种错误认识。通俗文艺确实是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的大众的一种需求,但是不断地发展和提升自己的文艺欣赏水平,同样也是大众真实的文化需求。低俗化的文艺不需要其生产者投入多大的创造力,当然也不需要文化商人投入多大的资本,如果能把大众文化消费者的趣味控制在低级层次上,显然更有利于低俗文化商品的大量倾销,从而使文化商人大赚其钱。反之,投入较大艺术创造力的作品却往往不一定能尽快地赚钱。因此,如果完全按照在商言商的市场逻辑,文化市场就有可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而这种市场环境的恶化需要引起我们高度警惕,因为那些打着市场化、产业化旗号的低俗化文艺作品,在政治意识形态与社会伦理道德上都产生了一些不良乃至恶劣的后果。例如,这些年来,一些文艺表演、影视作品、游戏娱乐、嘉宾访谈类节目,对许多红色经典进行解构、恶搞,对历史进行戏说,有时还打擦边球,突破基本的道德底线,经常引起社会争议。虽然主管部门的处理总体上妥当,但理论工作者介入太少,对这些消费文化现象了解和研究不够深入,分析和批评不够到位。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种低俗化、突破道德底线的倾向,不仅在通俗文艺中有所体现,在传统意义上所谓“高雅”的前卫文艺中也时有体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所谓“前卫”文艺创作就出现了非道德化、反道德化的倾向,集中表现在对人的原始本能暴力和性的放纵展示和把玩上:在文学创作中,一些作家各显身手, 逞勇斗狠, 酷语、秽语和黄段子充斥作品之中;在美术创作中, 满脸淫笑的泼皮、艳俗肉感的女体堂而皇之地涂抹在画布上;在影视屏幕上,血腥残暴的场面、恐怖刺激的镜头、大胆露骨的性行为随处可见。更有甚者, 在所谓行为艺术中, 那些前卫艺术家们不仅突破了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而且公然向文明人的生理和心理极限挑战, 当众表演各种骇人听闻的把戏。道德意识的丧失和对创作自由的绝对化的理解, 造成了一批艺术家其中包括一些原本很有责任感且不乏艺术天分的艺术家普遍的精神迷失和情感世界错乱。他们无所顾忌,结果使当代艺术的思想和美学高度以惊人的速度下坠、堕落。原本应当成为人的精神养料和情感寄托的纯洁而神圣的艺术,终于沦为语言排泄物和镜头垃圾, 成了一时刺激人的神经的精神鸦片和饮鸩止渴的慢性毒药。因此,这些打着文艺创作旗号的所谓“前卫”文艺活动,尽管喊着“自由”、“创意”、“启蒙”、“解放”等貌似高雅的口号,究其实质,实际上无不坠入了消费主义低俗化的浊流。


    由此可见,文艺创作中出现的过度娱乐化、思想内容匮乏、审美意蕴严重失血、缺乏精气神倾向,正是消费主义思潮对文艺创作产生影响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也是消费主义化的文艺活动较为普遍的特点。文艺作品不能仅仅给人以娱乐性、消遣性享受, 尤其是这种娱乐性、消遣性享受更不能是无边际的;文艺作品在给读者受众提供文化层面的娱乐、消遣的同时,更应有深化人的精神世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的功能。如果说低俗化的文艺降低了作品本应有的道德教化功能的话,那么,过度娱乐化的文艺则会削弱其本应有的激发人的自由创造精神的审美涵养力量。娱乐性很强的时尚文化在满足人们尤其是青年人的文化需求方面发挥着很大作用,但其对人文素质的负面影响也不应忽视,因为这实实在在地关系到国民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和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整体提升。


    二


    文艺传达什么样的价值观,文艺活动本身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怎样的价值定位,是文艺的重要问题。消费主义思潮造成了文艺价值观上的混乱。如果一味地被消费主义思潮牵着鼻子走,则必然会导致文艺创作缺乏社会责任和道德意识。文艺要承负起自己的精神、文化担当职责,就必须与消费主义思潮划清界限,与拜金主义保持距离。


    首先,道德担当是文艺创作者必须具备的一种最基本的社会担当。守公德,是对文艺创作者的最低要求,文艺创作与其他任何一种社会性活动一样,都应该有一个道德底线。我们很难强求所有的商业化文艺作品都能做到有益,但至少应做到无害。文艺产品相对于物质产品的这种独特性,使文艺创作者自觉的道德担当意识在净化社会精神生产环境中的作用显得尤为突出。不可否认的是,在今天的文艺市场上,确有极少数人打着顺应市场、满足大众需要的旗号,对人性的弱点、缺陷进行恶意利用以中饱私囊,片面追求收视率、卖座率的非道德化创作,往往只是一种赚钱策略。包括“非道德化”在内的所谓“非价值化”创作,往往是为了“价格化”,为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赚尽可能多的钱。由于具有形象化等艺术特点,文艺传达的道德价值观等往往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正确道德观的正面涵育力会很强,但错误道德观的负面腐蚀力也会很大。在市场条件下,赚钱等利益诉求应该合理、合法、合德,文艺创作者不能放纵自己的拜金主义欲望而冲决社会公德的防护堤;文艺给受众提供娱乐不能无边际,尤其不能一味地挑逗、刺激受众,使之成为娱乐、享乐无极限的俘虏。文艺创作者更不能通过鼓吹、宣扬极端的消费享乐主义而挑战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从文化意识形态安全的社会管理的角度看,包括文艺在内的大众消费文化的迅速兴起和发展,对传统意识形态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随着全球化、符号经济及现代传媒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大众文化消费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会更加突出,在意识形态方面发挥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我们在重视和扶持主旋律文艺发展的文化战略布局已卓有成效,而在对大众通俗流行文艺的引导方面还亟待加强。如何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正确发挥影响范围广、影响力大的通俗文艺的社会整合功能,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


    其次,精神担当是文艺创作者应该具备的独特的职业担当。这关乎文艺创作者所从事的文化精神创造本身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定位问题。文艺创作者不能把自己的创作仅仅只当作“产业”来做,更要当作“事业”来做,通过自身的自由创造,在激发民族文化创造力、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自身应有的独特作用。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而一些文艺作品之所以缺乏精气神,固然与创作者道德意识薄弱、生活情趣低俗有关,同时也与其陷入拜金主义泥沼而缺乏真正的自由创造精神有关。


    推动实现物质的不断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业已成为我们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文艺活动与人的全面发展密切相关,推动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协调发展,让蕴藏于人民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则是我们现在文化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文艺的自由创造,无疑是文化创造力自由、全面发挥的重要方式之一。“自由”已成为我们宣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自由”有多方面的含义,而自由创造、人的全面发展显然也是其题中应有之义。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文艺创作者及其创作活动,又应该如何充分而全面地体现自身的价值呢?


    我们认为,在理论上要突破把文艺价值简单化、单一化的观念。相对而言,传统的文艺基础理论只重视意识形态方面的政治价值,对文艺其他方面的精神价值重视不够。马克思曾经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指出,包括艺术在内的文化生产,既是“意识形态”,同时也可以是“自由的精神生产”.马克思又区分了两种不同的作家劳动:“密尔顿创作《失乐园》得到5镑,他是非生产劳动者。相反,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家,则是生产劳动者。”马克思对密尔顿不为商业目的、经济价值的“自由的精神生产”给予了更高的肯定,体现了马克思重视自由创造的基本价值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的“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和脑力的能力”,其实就是我们现在所经常强调的“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之一,而在现有社会条件下,物质生产劳动还不能体现人的能力的这种全面发展,但作为“自由的精神生产”的艺术创造活动,则可以部分地体现这种全面发展和自由创造精神。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艺价值观,对于我们今天充分认识并全面开掘文艺的价值,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消费主义作为当代资本主义的一种重要意识形态,体现了极端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生活价值观。在文艺价值观上,我们倡导“自由的精神生产”、“人的全面发展”的自由创造精神,这对于滋生拜金创作和低俗、享乐格调的消费主义思潮,具有针锋相对的批判作用。而极端拜金主义和消费享乐主义的文艺价值观则会腐蚀自由创造精神。民族振兴和发展离不开自由创造精神,包括文艺在内的文化,是一个民族创造力的源泉。中华民族的辉煌灿烂文化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巨大的精神创造力,而要继续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简单地传承传统文化是远远不够的,创新性发展更为重要,而这需要我们倡导并践行重视自由创造精神的文艺、文化价值观,营造重视自由创造、创新的文化氛围。如果我们能够创造出越来越多的具有极高艺术创造力的元气淋漓、大气磅礴的文艺作品,无疑会大大增强当代中华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大大提升当代中华文化软实力。


    最后,文化担当最终可归结为文艺创作者应该具备的理想担当。文艺创作者要明大德,通过自己高质量的作品,涵养道德力量,激发创造力量,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发挥应有重要作用。文艺的繁荣当然要以一定的作品数量为基础,但是,相对于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尤其不能以量为首要的价值评估标准:内容空心化、情趣低俗化、过度消费娱乐化、格调贫血化的文艺作品,在量上越大,恰恰越会削弱我们的文化软实力,乃至损害我们的国家文化形象;反之,质量上乘的优秀作品,即使数量不大,正面影响力可能也会很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对于文艺创作者来说,尤其要把高尚的道德意识、自由的创造精神内化为自己的精神追求,外化为自己的实际创作。惟其如此,文艺创作者才能在弘扬中华民族道德精神、激发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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