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打假可以成为职业,一般职业打假人年收入最高可达百万。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该喜还是该忧?
近日报载,在广州活跃着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以购买假货、问题商品,直接向商场索赔或打官司索赔为生;他们频频出入法庭,综合法律素养虽比不上职业律师,却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少数几部法律研究得滚瓜烂熟;他们大多数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最高年收入达上百万元……他们就是职业打假人。
就打假收入而言,这个最高达百万的年收入比起“打假第一人”王海可谓小巫见大巫了。
职业打假人王海自1995年开始打假,期间一直有争议也有挫折。他现在重出江湖,成立了4家职业打假公司,给公司定了30万元的“打假起步价”.去年一年,王海的公司“买了202万元假货,赚了400多万元”,一共打掉1100多宗假冒伪劣商品。但可能让我们失落的是,如今的王海已经切割了打假与正义的关联,他说:“打假和正义无关,赚了钱才能更高尚。”
简单的逻辑告诉我们,职业打假人的收入越高,就说明假的东西越多。但从职业打假人的收入中,我们还只能管窥一小部分的假,因为他们每一次成功获利,都需要一个繁复的过程:筛选目标,购买检验,提起诉讼,法庭过招,追讨赔偿等等。走完这一漫长的过程,就无力再查找其他伪劣假冒商品了,这注定了能被“打倒”的假,只是沧海一粟。
无论是电商还是实体店,其实我们每一次购买或消费,都有可能是与假会面,或是与假擦肩而过;不是在辨识真假,就是在担心上当;不是在中招的途中,就是在维权的路上……
在这样的商业生态中,职业打假人的出现,不管他们出于何种动机,他们的成绩都能给我们带来快感。在这个万事皆可造假的环境中,说出来的“正义”未必就是真正义。
“主观正义”可能只是自我标榜,是精神造假,而客观正义则是通过可以触摸形式表现出来的:由于职业打假人的存在,至少给造假者形成心理威胁,让造假者不能毫无顾忌地造假。就像职业打假人老孟所说:“我们收入越高,就等于非法商家付出的代价越大,对社会有好处,但对百姓没有什么危害。我们的收益是建立在违法商家痛苦的基础上。”
职业打假人业绩飘红,不但给造假者敲响警钟,也给消费者做出示范--当你上当受骗时,也可以像职业打假者那样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赢得赔偿。
然而,职业打假人的成绩单并不代表社会的成绩,相反,他们的红利还反映了社会的赤字--社会管理的亏欠。职业打假人有如此之高的“就业率”和“赢利率”,说明伪劣假冒太多,相关管理部门的业绩太差。
广州中院2012年至2013年消费维权类案件数据显示,81.88%的维权案件由职业打假人发起,“有过3次以上诉讼经历的职业维权人士提起诉讼的案件占80%以上。”职业打假成行成市,如果说不上是公民维权意识的觉醒,至少也可以表明民间打假群体在崛起。
但打假工作屡屡被民间打假人包办,某些管理部门却“退居二线”,这显然是一种不良信号:民间打假人士的力量毕竟有限,而且还有被造假者伤害的风险。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立下规矩:从民间打假的成绩单中倒查管理者不作为的劣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