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10月3日国民政府宣告进入训政时期

时间:2015-10-03 08:01来源:大西北网-人民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1928年10月3日,国民党第172次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并公布《训政纲领》,共6条。基本内容为:1.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大会闭会时,则将政权付托中国国民党中国执行委员会。2.依照孙中山的《建国大纲》所定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4种政治权利,训练国民逐渐推行。3.将治权分为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5项,付托国民政府总揽执行。4.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国务的施行。


    同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了五院制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监督下”总揽中华民国之治权“.国民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五院组成。8日,南京政府公布《国民政府组织法》,并于当天由国民党中常会任命蒋介石、谭延闿、胡汉民等16名国民政府委员,以蒋介石为国民政府主席兼海陆空军总司令,谭延闿、胡汉民、王宠惠、蔡元培、戴季陶分任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考试院院长。10日,蒋介石等在南京国民党中央党部大礼堂举行宣誓就职典礼。


    10月26日,国民政府发表宣言。宣言声称,目前军政时期已经结束,训政时期已经开始。训政时期的开展,关键在于实业计划的推行。而社会的安定,裁兵节饷与整理财政为实业建设的两个先决条件。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教育建设是实际建设的3个主要内容。

(责任编辑:陈冬梅)
>相关新闻
  • 1937年11月20日国民政府发表迁都重庆宣言
  • 1925年8月26日国民政府统编正规军队
  • 1945年8月21日国民政府宣布受降区
  • 1928年7月21日戏剧皇后埃伦·特里逝世
  • 1928年6月14日古巴革命领导人格瓦拉诞辰
  • 1928年5月4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成立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