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清村民挖地基时发现明代高官石牌匾

时间:2015-10-21 08:01来源:大西北网-东南快报 作者:陈钦祥,林秋明 点击: 载入中...

    近日,一块刻有“佘梦鲤”等字样的明代牌匾在福州福清市海口镇前村一处建筑工地被发现。据介绍,佘梦鲤是福清海口镇人,曾担任湖南、湖北、广东、广西4个省的按察司按察使,即相当于担任上述4个省的法院院长。该牌匾的发现,对研究佘梦鲤家族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记者在现场看到,此次被发现的佘梦鲤牌匾是一块牌坊,为青石材质。长306厘米,宽77.5厘米,厚11厘米。正反两面均阳刻“明赠中大夫、广东布政司右参政,祖佘允昭。父佘锟。嘉议大夫、湖广按察司按察使,钦陛二品俸佘梦鲤”字样。


    “这个石牌匾是在盖房子挖地基时无意间发现的。”海口镇前村村民说,以前在福清海口镇立新村官下尾自然村有一个为“佘梦鲤”竖立的牌坊。后来牌坊倒塌了,石牌匾就被搬到前村用于修建水库,再后来用于铺设水井。曾经有人出高价购买,但被村民拒绝。


    据当地从事文物研究工作的林先生介绍,牌匾上的文字透露出几个信息:佘梦鲤的祖父名叫佘允昭,曾任广东布政司右参政;父亲名叫佘锟;佘梦鲤本人曾任湖广按察司按察使;佘梦鲤本人领取相当于二品官的俸禄。石牌匾距今有400多年的历史,被村民们精心保存了下来。


    “明朝的省级地方官员分为三司,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布政使主管民政,按察使主管刑名,都指挥使主管一省军务。三司分别相当于现在的省长、省法院院长、省军区司令。”林先生称,也就是说,佘梦鲤曾担任湖南、湖北、广东、广西4个省的按察司按察使,即相当于担任上述4个省的法院院长。

 

佘梦鲤为官清廉深得民众拥戴


    据记载,佘梦鲤,字有徵,镇东卫(今福清海口镇)人。从小家境贫困,但奋发上进。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与叶向高、方懋学、刘镇、林正亨等登同榜进士,初授新建令,后升任户部主事,出任广东按察使,又升广东省参政。在地方官任上,佘梦鲤依循典章,安抚百姓,深得民众拥戴。任户部主事时,外出办理钱粮等事宜,清廉如水,深得户部尚书倚重。在广东时,加强边防,平定叛乱有功,升湖广按察使,加二品官的俸禄,但梦鲤未到任即请求退归。佘梦鲤归乡后,仍关心老百姓疾苦,深受好评。

 

(责任编辑:陈冬梅)
>相关新闻
  • 福州严复雕像因地铁施工迁移
  • 福州盛夏重现传统观莲节
  • 沉船遗址证福州至日本“海上丝绸之路”航线存在
  • “最短命文物”需最严追责
  • 福州出土木制护岸 历经千年仍保存完好
  • 福州三坊七巷遗址现木制护岸遗迹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