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块刻有“佘梦鲤”等字样的明代牌匾在福州福清市海口镇前村一处建筑工地被发现。据介绍,佘梦鲤是福清海口镇人,曾担任湖南、湖北、广东、广西4个省的按察司按察使,即相当于担任上述4个省的法院院长。该牌匾的发现,对研究佘梦鲤家族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记者在现场看到,此次被发现的佘梦鲤牌匾是一块牌坊,为青石材质。长306厘米,宽77.5厘米,厚11厘米。正反两面均阳刻“明赠中大夫、广东布政司右参政,祖佘允昭。父佘锟。嘉议大夫、湖广按察司按察使,钦陛二品俸佘梦鲤”字样。
“这个石牌匾是在盖房子挖地基时无意间发现的。”海口镇前村村民说,以前在福清海口镇立新村官下尾自然村有一个为“佘梦鲤”竖立的牌坊。后来牌坊倒塌了,石牌匾就被搬到前村用于修建水库,再后来用于铺设水井。曾经有人出高价购买,但被村民拒绝。
据当地从事文物研究工作的林先生介绍,牌匾上的文字透露出几个信息:佘梦鲤的祖父名叫佘允昭,曾任广东布政司右参政;父亲名叫佘锟;佘梦鲤本人曾任湖广按察司按察使;佘梦鲤本人领取相当于二品官的俸禄。石牌匾距今有400多年的历史,被村民们精心保存了下来。
“明朝的省级地方官员分为三司,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布政使主管民政,按察使主管刑名,都指挥使主管一省军务。三司分别相当于现在的省长、省法院院长、省军区司令。”林先生称,也就是说,佘梦鲤曾担任湖南、湖北、广东、广西4个省的按察司按察使,即相当于担任上述4个省的法院院长。
佘梦鲤为官清廉深得民众拥戴
据记载,佘梦鲤,字有徵,镇东卫(今福清海口镇)人。从小家境贫困,但奋发上进。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与叶向高、方懋学、刘镇、林正亨等登同榜进士,初授新建令,后升任户部主事,出任广东按察使,又升广东省参政。在地方官任上,佘梦鲤依循典章,安抚百姓,深得民众拥戴。任户部主事时,外出办理钱粮等事宜,清廉如水,深得户部尚书倚重。在广东时,加强边防,平定叛乱有功,升湖广按察使,加二品官的俸禄,但梦鲤未到任即请求退归。佘梦鲤归乡后,仍关心老百姓疾苦,深受好评。
(责任编辑: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