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2月3日凌晨,在距首都新德里以南750公里、地处印度中部丘陵地带中央邦首府博帕尔市附近的一家农药厂,装有液态剧毒气体甲基异氰酸盐的储气罐内温度上升,压力过大,一股浓烈、酸辣的乳白色气体从储存罐内渗漏出来,在博帕尔市内外以浓雾状游移于地表附近,经久不散。这次事故使储气罐内45吨剧毒气体泄漏殆尽。仅2天内就有2500余人丧生,另有60万人受毒气不同程度的伤害。到1994年死亡人数已达6495人,还有4万人濒临死亡。
造成博帕尔大惨案的罪魁祸首甲基异氰酸盐是一种活动性极强的剧毒液态气体,在21摄氏度时气化,连毒物学专业工作者也不愿意在实验室里研究它。1964年,印度农业“绿色革命”运动正如火如荼,中央政府多年为亿万饥民的危机所困扰,急于解决全国粮食短缺问题,而其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有无足够的化肥和农药。因此,当时世界着名的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提出的开办一座生产杀虫剂农药厂的建议,对印度政府来说正中下怀,求之不得。1969年,美国和印度专家就此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方案。同年,一家小规模的农药厂在博帕尔市近郊应运而生,试产3年后双方都表示满意。1975年,印度政府正式向美方颁发了在印度制造杀虫剂农药的生产许可证。一座具备年产5000吨高效杀虫剂能力的大型农药厂终于在博帕尔市郊建成。
1980年以前,博帕尔市的农药厂依靠进口的甲基异氰酸盐生产杀虫剂。之后,该厂根据工业自给自足的政策,开始自行生产这种剧毒原料。博帕尔市农药厂的液化甲基异氰酸盐气体被储存在3个不锈钢制的双层储气罐中。为了防止罐内温度在夏季烈日曝晒下升高,罐体大部分应掩埋在地表以下。罐壁间有致冷系统,以确保罐内毒气处于液化状态。万一罐壁破裂,毒气外逸,净化器可中和毒气;假如净化器失灵,自动点火装置可将毒气在燃烧塔上化为无毒气体。然而,这些安全措施形同虚设,在事发时不曾发挥任何作用。
惨案发生后,印度政府向受害者及死者家属提供了一定数量的紧急救济。美国和印度的律师代表博帕尔市的受害者向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提出850亿美元的赔款和罚款。美国法院于1986年5月作出裁决,声称事故发生在印度,案子应由印度审理。1986年10月,印度博帕尔地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印度政府1986年11月22日正式向法院提出,要求该公司赔偿31.5亿美元。1989年2月14日,印度最高法院最终裁定该公司赔偿4.7亿美元,并责令其3月31日一次付清,该公司宣布接受这一裁决。印度一些律师和群众对这一裁决不满,纷纷向印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到1990年11月,辛格下台,事件仍未最后了结。至1994年,受害者才从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获得4.5亿美元的赔偿。毒气泄漏带来的恶果将危害几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