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7月12日,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一连三次奏主变法,向清廷提出新政措施。清王朝深陷危境,无计可施,只得再图变法。1901年1月29日的上谕要求全国高级 官员,对变法“各举所知,各抒己见”.刘坤一、张之洞的3个奏折,是众多上奏中最详尽和最具条理化的。然而却并不新鲜,与戊戌变法的主张相去并不很远。
12日奏《变通政治人才为先折》,建议设文武学堂、酌改文科、停罢武科、奖励游学。
19日奏《遵议变法谨拟整顿中法十二条折》,建议推行崇节俭、破常格、停捐纳、课官重禄、去书吏、去差役、恤刑狱、改选法、筹八旗生计、裁屯卫、裁绿营、简文法的政策。
20日奏《谨拟采用西法十一条折》,建议广派游历、练外国操、广军类、修农政、观工艺、定律法、用银元、行印花税、推行邮政、官收洋药、广译东西各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