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日前,辽宁锦州市挂牌成立了全国首个医疗公安局,它于本月14日正式开始接警,专为处理涉医相关问题。这也是继全国首个旅游公安局、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公安分局成立后的又一特色公安局。
在医患矛盾突出的当下,锦州市设立全国首个医疗公安局以表对解决涉医问题的决心,态度值得肯定。但与旅游、生态保护领域不同,医疗是一项更贴近民生且专业性更强的社会服务,其间产生的“医闹”问题是否能单靠“医疗公安”的设立迎刃而解,尚有待磋商。
目前来看,“医疗公安局”持有的警察执法权限,集中于对于“闹”的处理,对于“医”似乎还难有顾及。诸如医院价格过高、过度医疗、专业的医疗纠纷等问题,最终还是要由地方物价、卫生等部门来解决和处罚才合法。由此来看,真正处理“医闹”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公安与其他职能部门无缝协作的考验,这就需要更有力的联席会议机制或第三方组织来强力协调处理。否则,新生的“医疗公安局”将落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窠臼。
此外,锦州市成立“医疗公安局”,还涉及人员编制、经费拨付和机构设置批复等问题。近年来,恶性医疗纠纷在全国范围内都已得到有效控制。
“医疗公安局”同属公务员体系,而国家对公务员数量和机构设置等的总体要求,基本秉持的是“只减不增”等非常审慎态度。在此语境下,专门设“医疗公安局”,到底配备多少人员合适、效率和费用比是否合适等,无疑也值得探讨和观察。
设立“医疗公安局”仅仅是迈出了遏止“医闹”、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等的一小步。而要想让“医疗公安局”发挥初设的目的,真正起到解决国内有关医疗秩序乱象的作用,仍需要更科学地设计、安排和适时调整。如理顺各部门权责,弄清楚“医疗公安局”在多部门协作治理中的责任权重。某种程度上,这考验的是比设立新岗位本身更高的行政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