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12海里;中国领海的划定,采用直基线法,在基线以内的水域,包括渤海湾、琼州海峡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在基线以内的岛屿,包括东引岛、高登岛、马祖列岛、“白犬列岛”、乌岛、大小金门岛、大担岛、二担岛、东碇岛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岛屿。声明还宣布,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许可,不得进入中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任何外国船舶在中国领海航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规。声明中的以上各项规定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责任编辑: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