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嘉佑七年(1062年)刻石。作者不详。今存陇南市武都区三河乡柏林村福津县广严院。
拓片高130厘米,宽72厘米。牒首行题“中书门下牒阶州福津县广严院”13个大字。次行书“阶州福津镇弥陀院”8字。正文为牒。
唐昭宗景福元年(892年)改覆津县为福津县,治所在将利城(今武都区东南)。元顺帝至正七年(1341年)废。福津县原有弥陀院,嘉佑七年宋仁宗赐额“广严院”.宋高宗绍兴间(1131-1162)被洪水淘刷,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年)易地重建。今存前殿即为当年所建,为甘肃省保存最早的木结构建筑。
此牒尾署衔者4人:礼部侍郎、参知政事赵(概);礼部侍郎、参知政事欧阳(修);吏部侍郎、平章事曾(公亮);刑部尚书、平章事韩(琦)。由北宋四大名臣署名,弥足珍贵,对于研究宋代陇南佛教史很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