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5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5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台《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群众举报特别重大、影响恶劣、查实的重特大涉枪涉爆案,最高奖励10万元。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至1万元奖励;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元至1万元奖励;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2000元奖励;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1万元奖励;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和仿真枪窝点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5000元奖励;收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2000元奖励;对群众举报特别重大,影响恶劣的,查实的重特大涉枪涉爆案件,自治区公安厅将一次性给予5万元至10万元奖励。
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群众采用信件电话两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86号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
邮政编码:750000;举报电话为(0951)-6136180、6136189。
http://www.nxnews.net/sz/system/2014/05/05/0110162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