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5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5月4日,司机马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和朋友的车辆从贺兰县金贵街载客到站后当即被运管执法人员查扣,而地点都是在银川同力驾校院内,这让他们对该执法行为的合理性产生疑虑。
马先生说,4月23日10时左右,他和朋友的车都停在贺兰县金贵街某街口拉人,当时有两名男子问“车走不走”,并称要到银川同力驾校,谈好价后,两名男子上了他的车。一路上,他和两名男子没有说话,直到车开进同力驾校院内,才发现贺兰县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早已在此等候,而后不到40分钟,原本在同一地点等候拉人的车辆也先后在该院内被查扣。“哪有这么巧的事情?我们怀疑乘客是运管所的‘黑牛’。”马先生称,他承认自己的车辆非法营运,但这样“下套”的执法行为让他难以信服。
5月4日,贺兰县运输管理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黑车营运本就违法,在贺兰县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和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中,运管所于五一前对同力驾校进行检查时,也对一些黑车营运行为进行了打击。“乘客不是我们的‘黑牛’,我们扣车时对司机及乘客做了笔录,如果司机质疑可以举证。”该负责人称,打击黑车营运有一定难度,主要难在取证,而同力驾校院内只有一个大门,加之往来人员比较集中,不少黑车都会在此停留。为避免司机和乘客互相串通,运管所在节前检查的同时,也在同力驾校院内进行巡查打击黑车营运。“乘客下车会给司机付钱,我们可以将乘客与司机分离,有利于取证。”该负责人说。
律师说法
方式合理,执法就正当
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的汪律师称,黑车营运本就违法,贺兰县运输管理所是否存在“钓鱼执法”,司机若有质疑可举证。在不能证明马先生所载乘客系运管所“黑牛”的情况下,运管所为打击黑车营运行为,在该驾校巡查扣车只是一种在合理范围内、且正当的执法行为,并不违法。“运管所通过该方式对黑车营运行为进行取证,在法律上没有地点和方式的具体要求。”汪律师说。
http://www.nxnews.net/sh/system/2014/05/05/0110160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