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20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5月19日,一名驾驶员因不熟悉驾驶证记分规则,没有及时消除交通违法,以至于出现驾驶证“分不够用”的现象。
19日11时许,在宁夏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违法处理室,银川籍驾驶员陈某来处理交通违法。民警查询得知,陈某于2009年4月24日取得驾驶证,2012年5月18日,因未带驾驶证开车,被交警现场处以200元罚款、扣1分,之后陈某遗失《简易处罚决定书》,并忘记了此事,导致其2012年4月24日至2013年4月23日记分周期内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2013年4月24日至2014年4月23日);之后,陈某又驾车先后在京藏高速实施两次违法行为,分别面临罚款50元、记3分,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因陈某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其上两个记分周期未及时消除的交通违法的10分,又转入下个记分周期(2014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23日记分周期),这样一来,陈某的驾驶证目前只剩2分。据悉,陈某如果在2013年4月24日前补打遗失处罚决定书,在2014年4月24日前及时处理两次超速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那么驾驶证记分就可清零。
民警介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所以驾驶人要搞清驾驶证记分周期,在进入下个周期之前要清理一下交通违法,不要出现“寅吃卯粮”的现象,影响驾车。
http://www.nxnews.net/sh/system/2014/05/20/0110211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