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20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家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的党某等22人,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商业楼中从事粉刷等工作,工程竣工后,他们一直未拿到劳务费。此案起诉后,5月16日,大武口区法院帮他们顺利维权。
2012年4月至5月,岳某雇用党某等22人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商业楼从事粉刷等工作,但岳某与某建筑公司一直未支付党某等人劳务费。党某等22人起诉至大武口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岳某、某建筑公司支付党某等22人劳务费共计10.5万元。判决生效后,岳某与建筑公司仍未履行义务,党某等22人于4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武口区法院迅速向岳某及某建筑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同时采取措施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通过银行扣划了某建筑公司存款10.5万元,并于近日陆续向农民工发放了执行款。
http://www.nxnews.net/sh/system/2014/05/20/0110212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