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3日讯 4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8部门,围绕“治煤、治水、治车、治尘、治土、治危”等六项内容开展环境治理行动。
宁夏今后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替代使用等;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强化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农田退水污染治理,确保农田退水不污染黄河水质以及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建设无关项目等;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打击违法炼油、生产、销售等行为,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等;推进扬尘污染治理,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封闭等各项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等;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凡农田、水源地、重要生态保护区等禁止建设重金属、化工、冶炼等污染企业等;推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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