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3日讯 4月9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考核将采取百分制目标考核加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日常督查考核为主,年底不再进行集中统一考核。
据悉,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政策制度落实、信息化建设、基础管理、绩效评价五个方面。自治区住建厅负责考核开工覆盖面、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物配租、开工时限、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项目台账管理等指标;自治区发改委负责考核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情况等;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考核资金筹集、拨付、管理的情况;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建设用地供应和管理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自治区政府兑现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以奖代补资金的依据,对考核排名后5位的县(市、区)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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