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6月2日讯 6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保局调整了银川市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费率,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3%核定,职工按本人工资的0.7%核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了1%。银川市将有11403户参保单位直接受益。
自治区政府决定,从2015年3月1日起,调低全区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3%调整为2%。其中: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3%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本人工资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截至今年5月,银川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达11403户,参保职工达32.8万人。按照调整后的比例,根据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测算,参保单位和职工将在一个缴费年度直接受益1.1亿元左右,同时,全市失业保险费将少征收1.1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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