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作用,助力法治宁夏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意见从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强化能动复议、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涉及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的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服务保障,使调解、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方式成为化解争议的主要方式。加大市场监管等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及调解力度,实现办案期限普遍低于行政复议案件平均办案期限。强化社会保障、食药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严格依法办理土地管理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畅通线上复议渠道,运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接收申请,在各级政府网站、“我的宁夏”政务App开通行政复议申请端口,提高群众申请复议的便利度。实施多元纠纷化解,实现以调解等方式结案数达到行政复议审结案件数的20%以上。
意见要求,加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对行政复议办案中发现的类型化执法问题,指导执法单位及时整改规范。2023年年底前,自治区本级行政执法部门修订完善本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实现同类事项同标准处罚;同时建立本领域首违不罚、包容免罚清单,面向全社会发布。2025年前,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数字化记录和归档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到100%。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出庭应诉中答辩举证的“发声”率达到100%。
意见还要求探索建立复议首选率、纠错率、调解率和复议后被诉率、败诉率“五个比率”指标评价体系,争取实现“三升两降”,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各级行政机关将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不定期进行督导。(记者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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