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青海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不断完善青海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据悉,《评价办法》提出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企业自身岗位实际,以符合条件的企业为评价实施主体,以主营业务对应的职业为评价范围,以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为主要内容,对企业内技能人才进行技能水平综合评价的职业技能鉴定方式。本次《评价办法》突出三方面特点:一是考核方式贴近生产实际、贴近岗位要求、贴近职工技能提高;二是评价内容注重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业绩评定、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考试等4个要素;三是评价对象主要是企业生产一线的职工,重点是企业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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