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批转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和青海保监局起草的《青海省创业创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我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正式启动。
这项保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主要服务对象为小微企业,以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户、家庭农场等农村经济体,其中,小微企业单户贷款金额可达300万元,农牧户贷款金额可达50万元。二是通过政府采购选定2至3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试点银行由省金融办、省财政厅和青海银监局共同审核确定。三是给予贷款申请人贷款利率优惠,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保证保险及附加性保费收入合计最高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3%,不得收取除利息和保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四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实行专管专营,对每笔贷款共同进行资信调查,实现联合风险管控,并按3:7比例承担贷款本息损失风险,对经认定的不良贷款由青海省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30%的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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