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26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根据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议程共18项。
会议先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牟振江作的关于《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立海作的关于《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作的关于《喀什经济开发区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吐尔逊·伊不拉音作的《自治区在南疆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李世玉作的关于自治区“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的报告;黄立海作的《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约尔古丽·加帕尔作的关于检查《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伊那木·乃斯尔丁作的关于开展2016年天山环保行活动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蒲仕裕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马明成、董新光、张博、里加提·苏里堂、马宁·再尼勒,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参加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史大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