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大西北网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合理、创新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记者6日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即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届时,全疆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总体达到完全成本水平,末级渠系运行维护费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划分为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等三个部分。
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方面,将完善供水计量及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建设,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将末级渠系使用权、管理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稳粮、减棉、强牧、优果、上特色”的总体要求,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基础上,建立与区域水资源和气候条件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耕作制度;按照“以水带肥、以肥促水、因水施肥、水肥耦合”的技术路径,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
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方面,将区别对待粮食作物(小麦)和经济作物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逐步推行分类水价;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在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核心,目的是激励农户采取节水措施将用水量控制在定额之内,让农户在合理高效用水的情况下用得起水,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据悉,新疆用水结构中,农业灌溉用水占比高达95%左右。
之前,自治区在呼图壁县、鄯善县、温泉县、哈密市等县市先后开展了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使得试点区域农业用水组织化水平和农民增收效益显著提高,灌溉用水定额减少,农民节水意识增强,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农业生产向适度规模化、集约化模式转变,进一步促进了传统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郭玲)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