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药“三变身”竟成热销“减肥药”
辽宁发布指导意见,就“地沟油”“注水肉”“假减肥药”等食品药品犯罪设定罪标尺
大西北网讯 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药、添加“西地那非”的“玛卡虫草丸”,还有真医师售卖的假药“五蛇疼痛丸”……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8起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显示,当前,食药安全犯罪花样不断翻新,犯罪形式依然严峻。
当天,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宏介绍,《意见》首次就“地沟油”“注水肉”“假减肥药”等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设定定罪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从严打击“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病房”每一环节所出现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当天发布的一起案例中,一款“减肥药”竟变身三次在网上销售。
2017年2月,谢某在贵州贵阳市通过淘宝网购进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西布曲明”、空心胶囊、荷叶粉等原料,加工生产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胶囊,并在淘宝网店销售,累计销售36.7万元。廖某在明知含有禁用成分的情况下,仍在江西九江市大量网购,自行包装更名为“鸡仔家”减肥胶囊,在网上批发零售。刘某在沈阳市网购该产品后,伪造保健品标识自行包装,起名为“凹凸变身丸”,定价一盒238元,通过其在淘宝网经营的网店对外销售。
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公安机关陆续将涉案人员抓获,被害人遍布全国多个省份,有部分被害人服药后产生心慌等不良反应。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钰介绍,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跨区域犯罪特征明显,犯罪对象具有蔓延性与宽泛性。同时,通过互联网和不断发展的现代化物流手段制假、售假的犯罪现象突出。
比如,2013年,郭某照在无生产、销售保健食品所需许可手续,没有专业保健食品配方的情况下生产添加西药“西地那非”的“玛卡虫草丸”,并称之为保健食品。通过专人在网上招聘代理商销售,并通过物流方式进行交付。2014年5月开始,“玛卡虫草丸”在全国多个省市代理销售。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当前还存在法律适用复杂的问题,犯罪隐蔽也带来司法、执法难题。
在辽宁省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大连邱某慧在皮冻、焖子中非法添加工业明胶或过量添加食用明矾,既犯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又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数罪并罚下,因为适用的法律复杂,如果没有统一执法尺度,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状况。”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宇平说。
食药安全犯罪涉案人数众多、分布多地也增加了查处难度。“玛卡虫草丸”案中,除宫某系辽宁省东港市本地人外,其他17名被告人均分布在多个省市,更多的被告人是通过互联网联系后实施销售。案件持续时间长达两年,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像这样的案件,查处犯罪事实、固定证据、追溯犯罪源头难度很大。”王钰说。
“让食药侦战线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更有信心和抓手。”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李宁认为,《意见》阐明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具体内容,完善食品药品类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依据,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联席制度,能够推进公安部门与行政部门的工作配合。(记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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