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1.37亿元 635人被骗
嘉市特大集资诈骗案开审,7被告受审 法院首次微博直播
大西北网7月16日讯 7月14日,备受嘉峪关市民关注的中特首诺(北京)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特公司)、嘉峪关中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盛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在嘉峪关市城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嫌非法吸收635人存款近1.37亿元的王银安、赵春莲、刘建璞、孙建录、李保成、陈伟、韩洪鹏等7名被告出庭受审,嘉峪关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官方微博直播了持续一整天的庭审,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7名嫌犯“吸金”1.37亿元
据了解,2014年4月,嘉峪关市公安局不断接到市民举报,获知该市有家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遂经初步侦查后立案调查,揭开名为“中特”、“中盛”的两家公司非法集资诈骗的惊人内幕。当年4月中旬,这起特大集资诈骗案的主犯王银安及赵春莲、刘建璞、孙建录、李保成、陈伟、韩洪鹏等嫌疑人全部归案。
据办案机关查证,这两家公司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及中特公司嘉峪关分公司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均为河南濮阳人王银安。两公司自2002年10月在嘉峪关注册分公司后,打着投资旗号,以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利用广告、网络等媒体公开进行虚假宣传,招聘业务经理超范围吸纳不特定客户资金,一部分投资至中特公司进行经营运作,一部分资金用于归还高利贷借款。
据办案人员介绍,中盛公司自2012年10月成立以来至2014年4月,在河南、嘉峪关、酒泉等地共招聘管理人员及业务经理64人,共计非法吸收635人的存款近1.37亿元,其中已退近7299万元,未退1.06亿余元,支付利息1231万余元,损失9373万余元。其中“大老板”王银安将中盛公司非法吸收的1404万余元用于归还高利贷款;中盛公司财务总监赵春莲,非法吸收近2376万元;中盛公司总店经理刘建璞非法吸收2002万元;中盛公司兰泽园店店长孙建录非法吸收777万元;中盛公司会计李保成非法吸收466万元;中特公司嘉峪关分公司副总经理陈伟非法吸收165万元;中盛公司出纳韩洪鹏非法吸收20万元。
嘉市法院首次通过微博直播庭审
中特公司、中盛公司及王银安等嫌疑人在嘉峪关市大肆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令人瞠目结舌,后果严重,造成各受害人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嘉峪关市公检法各级办案机关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侦查、审理,最终由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为使庭审阳光规范,嘉峪关中级人民法院7月14日首次通过官方微博,直播庭审情况。
庭审中,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认为,中特公司和中盛公司及王银安等7名嫌疑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王银安的行为还构成集资诈骗罪,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当日的庭审中,嘉峪关市两级法院邀请部分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另有200多名群众持证参加庭审,能容纳近300人的嘉峪关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座无虚席。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6时30分才结束。鉴于此案情重大,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