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5日讯 在短短3个月内,我省金昌市共发生6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9人死亡,19人受伤。对此,省安委办向金昌市政府发出黄色预警,要求金昌市政府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据了解,今年2月到4月底,金昌市共发生6起安全事故。具体为:
2月24日永昌县鑫盛隆煤业发生事故死亡2人;
3月8日金昌市杨柳青公司发生事故死亡1人;
3月27日金阿高速建筑工地发生事故死亡1人;
4月4日国道312线永昌县境发生一起客车侧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19人受伤;
4月16日金铁集团公司东大山铁矿发生事故死亡1人;
4月29日兰州铁路局管辖的金昌采石场发生事故死亡1人。
针对金昌市近期内连续发生的6起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现状,省安委办发布黄色预警,要求金昌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特别是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管理、作业现场管理、设备检测维护不到位,施工防护不规范,违规操作、违章指挥、麻痹侥幸等问题导致事故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查重处,一律按高限进行经济处罚,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