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家住山丹县的吴女士于2015年5月19日在甘州区一家知名商超的钟表租赁专柜以8396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英纳格女式手表,在佩戴9个月后出现了走时不准的问题。吴女士遂向商超消费维权站进行了投诉,商超消费维权站接到投诉后主张钟表租赁经营业主为吴女士无条件免费更换手表表头。至此,该起消费纠纷的处理结果得到了消费者的满意与认可。但没有想到的是,吴女士在佩戴更换的新表头后,手表走时不准的现象又再次出现。无奈,吴女士再次来到商超维权站投诉,并主张退货的维权诉求,但被钟表租赁经营业主婉拒。
2017年3月10日,心怀气愤的吴女士来到了甘州区工商质监局甘州市场工商所,向执法人员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并主张自己的权利。接到吴女士的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与商超维权站及钟表租赁经营业主取得了联系。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后,执法人员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手表“三包”规定的法律依据,依法进行了调解,最终钟表租赁经营业主在扣除折旧款400元后,向吴女士退款7960元,使得近二年的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经营者、消费者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