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04号)等有关规定,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九个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在张掖市组织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领导和专家代表共计7人组成验收小组,召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九个泉水电站项目竣工自主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会议当日形成《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九个泉水电站工程竣工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专家提出需对部分环保设施和措施进行进一步改造和完善。我公司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整改,于2017年12月30日,完成了整改。调查单位根据我公司实际改造情况,于2018年1月完成《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九个泉水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修改,并形成终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九个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形成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九个泉水电站项目竣工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基本情况公示如下,欢迎公众参与监督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建设单位: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九个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大岔村鄂博峡
三、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请查阅以下链接:
1.《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九个泉水电站项目竣工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九个泉水电站项目竣工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五、公示时间:2018年3月30日起,20个工作日。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军民
联系电话:13239363535
通信地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大岔村鄂博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