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3月16日自金昌市了解到,金川区人民法院针对家庭暴力近日签发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原来,30多岁的女子杨某与丈夫张某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丈夫张某怀疑杨某有外遇,动辄对她拳脚相加。2016年6月,杨某与张某再次发生争吵后,张某殴打辱骂杨某并将其赶出家门。今年2月,杨某在律师的帮助下到金川区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法院调查,杨某曾多次遭受张某的家庭暴力、限制人身自由。法院基于这种情况,针对张某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勒令张某停止对杨某的家庭暴力行为及限制人身自由、进行骚扰或人身攻击行为。法院同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派出所、村委会,让他们对张某进行监督。
据介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不只限于对女性权益的保护,所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对象如老人、儿童等,也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最好提供病历、报警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