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暴说“不”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时间:2017-03-20 09:59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雒焕素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记者3月16日自金昌市了解到,金川区人民法院针对家庭暴力近日签发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原来,30多岁的女子杨某与丈夫张某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丈夫张某怀疑杨某有外遇,动辄对她拳脚相加。2016年6月,杨某与张某再次发生争吵后,张某殴打辱骂杨某并将其赶出家门。今年2月,杨某在律师的帮助下到金川区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法院调查,杨某曾多次遭受张某的家庭暴力、限制人身自由。法院基于这种情况,针对张某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勒令张某停止对杨某的家庭暴力行为及限制人身自由、进行骚扰或人身攻击行为。法院同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派出所、村委会,让他们对张某进行监督。

      据介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不只限于对女性权益的保护,所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对象如老人、儿童等,也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最好提供病历、报警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张掖作家梁积林小说首次发表在《人民文学》
  • 临近年关警察蜀黍有话对你说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