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吉滩农产品产业园污水厂、再生水及配套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投资7386.76万元,本项目设计近期为1000m³/d,远期为2000m³/d;污水处理工艺改造为采用“AAO+MBR。”工艺,废水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作为中水再利用,补充园区绿化用水。污泥送往园区污泥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厂尾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TN除外)作为中水再利用,补充园区绿化用水,工程建成后对黄河水环境影响较小;产生恶臭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泵、污泥浓缩机等机械设备,据预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行时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主要有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剩余污泥送往园区污泥处置中心进行处置,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恶臭,通过采取措施后影响较小;废水中水回用,补充园区绿化用水,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和生活垃圾,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对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措施后,声环境可满足标准要求。
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吉滩农产品产业园污水厂、再生水及配套管道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政策,选址可行,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不会使周边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恶化,环境质量能够达到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合理可行。
㈤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环评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工联系方式:13099180207
电子信箱:550351429@qq.com
建设单位:张掖市万盛中小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部长联系电话:13830663612
邮箱:630760583@qq.com
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期限: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发放调查问卷
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张掖市万盛中小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