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报警称:民乐县人民检察院院内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野生动物,请求救助。
接警后,民乐县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初步观察后发现,此幼鸟无明显外伤,但体力不支无法正常飞行,随后将小鸮带回大队进行救助。经过专业人士辨认,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纵纹腹小鸮。在大队民警悉心照顾下,纵纹腹小鸮已经具备野外独立生存能力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纵纹腹小鸮:体小(23厘米),无耳羽簇。头顶平,眼亮黄而长凝不动。浅色平眉及白色宽髭纹使其形狰狞。上体褐色,具白纵纹及点斑。下体白色,具褐色杂斑及纵纹,肩上有2道白色或皮黄色横斑。虹膜亮黄色,嘴角质黄色,脚白色、被羽,爪黑褐色。栖息于低山丘陵,林缘灌丛和平原森林地带,也出现在农田、荒漠和村庄附近的丛林中。
警方提醒:“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当遇到受伤、行动不便的野生动物时,请将动物妥善安置,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不得非法猎捕、杀害、买卖、食用野生动物,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供稿:民乐县公安局王明星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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