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 深交所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创业板公司均应在2012年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深交所表示,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普遍较小,许多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市场范围小,业绩波动幅度较大,而且年度报告披露的法定期限较长。现有规则仅要求预计亏损、扭亏为盈及同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需进行年度业绩预告,投资者不能及时了解公司业绩变动情况。《通知》要求至少提前一个月把上市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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