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检察院负责人就省委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甘肃省委办公厅出台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引起广泛关注。日前,就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关问题,甘肃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明显。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态势,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犯罪依然多发,犯罪行为日趋智能化、隐蔽化、复杂化,职务犯罪越来越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因此,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既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此次《意见》的出台,要求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之中,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好《意见》,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问:《意见》具体要求各部门应如何支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答:《意见》中提出,全省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定期听取检察机关工作汇报,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案件,帮助排除办案中的干扰阻力,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指导、协调本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发展。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及时发现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促进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全省各级政府要为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要切实加大对检察机关的经费投入,为检察机关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大力支持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要与检察机关通力协作配合,对违纪违法与犯罪界限相对清晰的案件,要依据分工,依纪依法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要结合办案,每年撰写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预防年度报告。
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的有关调查核实工作,并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建立快速查询协作机制。
问:《意见》还对其他方面提出了要求吗?
答:《意见》中还提出,全省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大对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为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全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各发案单位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确保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问: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检察机关应如何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答: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要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特别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统筹协调好办案规模、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关系,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注重个案办结后的预防工作,积极发挥执法办案延伸效应。要紧紧围绕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系统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预防调研、预防宣传、预防教育、预防警示,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问:《意见》对检察机关自身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答:《意见》提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队伍建设。要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办案人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着力加强专业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办案水平。要着力加强廉洁自律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检察工作纪律,切实提高执法办案的公信力。《意见》还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依靠人民群众做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健全接受监督的机制,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每日甘肃网--主流媒体 甘肃门户】 原文链接:http://gsr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2/04/23/0124561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