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联合国9月28日电 联合国28日举行打击核恐怖主义高级别会议。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等高级官员在会上呼吁各国加强相关法律框架,共同应对核恐怖主义威胁。
潘基文在会上说,恐怖分子获得核材料的可能性是最令人不安的威胁之一,各国必须利用一切手段遏制这一威胁,在应对与核裁军相关的其他挑战的同时,决不能允许此类武器落入非国家行为体或恐怖分子手中。
潘基文说,目前国际社会在打击核恐怖主义方面已经有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即《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和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能够在预防核恐怖主义以及起诉和惩处此类行为实施者方面加强国际合作。
潘基文表示,核恐怖主义严重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他呼吁所有国家坚决采取对策。潘基文还敦促各国加入和落实《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全面遵守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
天野之弥在会上说,核恐怖主义威胁尚未消除,虽然近年来国际社会在打击核恐怖主义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但仍需付诸更大努力。
天野之弥还说,《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将公约范围由核材料的国际运输过程中的实物保护扩展到核材料和核设施的实物保护。他呼吁各国早日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加强国内安全框架和国际合作,从而大大改善全球核安全现状。
《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于2005年4月13日在第59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并于2007年7月7日生效,现有82个缔约国。中国于2010年8月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于1987年2月生效,现有145个缔约国。2005年7月,缔约国协商一致达成修订案,但目前仅有42个国家批准了修订案。公约规定,需三分之二的缔约国批准后,修订案方告生效。中国于1989年加入公约,2009年递交公约修订案批准书。
2004年4月,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1540号决议,要求各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相关材料和技术的国内管理和出口管制。中国一直严格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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