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中西部采访发现,因为有“排污费”收入,环保局成了创收余地大的“好单位”,人员严重超编。河南一个县的环保局长透露,“县环保局目前有15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24人,剩下的133人均为自收自支人员。他们吃什么?只能吃‘排污费’。”有媒体称:污染企业成了部分环保局的“衣食父母”。(4月16日《潇湘晨报》)
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既然污染企业成了部分环保局的“衣食父母”,那么子女就得受制于父母、听老子的,环保部门与排污企业之间的关系势必会变味,由法理上的“猫鼠关系”、监管与被监管关系,异化为沆瀣一气的利益同盟关系、情同父母和子女关系,环保局应该保护环境还是保护污染企业?自然“有奶便是娘”,儿女哪有不庇护父母之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人类的一种生存法则,但是吃亦有道、不可妄吃。环保局吃“排污费”,吃得就特别没道理。从职权上讲,环保部门是公权部门,它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呵护公众生命健康,为我们以及子孙后代守住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从法理上讲,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排污费应当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现实中有些地方环保部门已经沦为个别人的“饭碗”,企业的“排污费”成了环保局的“人头费”,于是“以罚代管”成为环保执法监管的“定律”,只要议价交钱,甚至吃喝费能抵顶排污费,哪还管“污水滔天”。由此我们也终于明白了:“红豆局长”睁着眼说胡话的底气原来是这样练成的。
因为有肥硕的“排污费”可吃,环保局成了旱涝保收的所谓“好单位”,于是许多地方的环保局成了“超编局”,并且陷入“收钱养人、养人收钱”的怪圈。当环保部门职权失守、监管缺位后,当地方政府过分追求GDP、要政绩不要环保成为执政理念后,尤其是当“排污费”沦为“人头费”、排污企业成为部分环保局的“衣食父母”后,阴霾天气会三番五次席卷和笼罩小半个中国;全国七成以上河流湖泊遭受了不同程度污染;全国半数城市地下水污染严重,3亿农民饮水不安全;每年我国GDP因空气污染折损1.2%;“癌症村”不断出现,一些大米、蔬菜因为土壤、水质污染,连农民都不敢吃……
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冲突,已超出了国企转型、土地征用、住房强拆等方面,成为引发社会冲突的主要动因之一。社会学家于建嵘曾断言:“近年来,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年均29%的速度递增,已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经济、制约社会、涉及政治的重大问题。”假如地方片面追求GDP的畸形政绩观不矫正,假如任由环保局“超编”、以排污企业为“衣食父母”,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恐怕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一声梦呓。
环保局吃“排污费”,他们吃的是“费”,而百姓吃的是“污”。企业花小钱排污,政府花大钱治理,百姓还深受污染之害,如此丧天良、悖天理、违法律的鄙陋行径必须及早遏止,百姓须臾不能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