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广东首次推行环保考核,受督办的地方政府若整治污染不力,监察部门将约谈市长并通报批评,考核时“一票否决”。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透露:“近期将约谈去年未完成任务的汕头、茂名两地市政府负责人。”(《5月12日中国青年报》)
长期以来,环保监管和执法所形成的约束,被称为“软约束”,意即对于环境问题责任单位的管控约束软弱无力。在很多地方,基层环保部门甚至被地方政府一纸“企业保护令”拒之门外。而与之同时,从国家部委层面驱动的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在地方很大程度上流为了以罚代管,甚至造成一些企业按照罚款额度事前准备罚款,也绝不减排改造的怪象。此外,以罚代管以及罚款返还制的制度结合,还容易造成基层环保部门将工作重心转向多收罚款,而非积极履责遏制污染之上。
若要增强对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必备条件就是“软约束”成为货真价实的“硬约束”,唯此方才倒逼地方政府尽到责任,敦促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建立严格化、明晰化的环保“硬约束”,还能够有效压缩环保部门官员的问题解释空间,削减其自由裁量权,促使其摆脱罚款迷恋症。
广东省此番建立的环保考核,将考核重心确立为对挂牌督办且未按时限解决的重点区域环境问题,配套了对责任单位的约谈、警示、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以及责任人员的处分条款。那些尚未被挂牌的环境问题及污染项目,以及挂牌后在时限内解决了的个案,都不在约谈处理范围之列,看起来似乎显得考核并不严格、给予广东省辖内市县地方政府的压力并不够大。
这其实颇为无奈,据介绍,广东省10个被省级挂牌、28个被市级挂牌的环境问题及污染企业中,只有1个问题的责任单位是企业,其余环境污染问题的责任单位均是该省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省级督办问题中,其中就有去年未完成整治任务被继续挂牌督办的两个地市。也就是说,38个广东省内的省级和市级挂牌环境问题,责任方几乎全部都是政府。很显然,具体个案中,涉事地方政府不可能允许环保部门正常发挥作用,上级政府将之挂牌督办目的就是遏制环境问题进一步恶化,并借此敲打基层党委政府主政者,为环保部门履职创造必要的空间。我们看到,即便是这样,在省级政府监管效能更高、公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更为健全的广东,仍然有两个地级市的政府“不听招呼”。如果不对这样的抗拒做法动真格,环保考核就很可能推行不下去,“软约束”无法变成“硬约束”,更深层次的考核也就只能停留在纸面。
广东之外的其他省市区,省级政府层面也大多建立了一定形式的环保考核制度,但现有的环保考核多流于形式,尽管有许多考核制度形成了颇为完备的文本条款,但就因为不能对最基本的地方政府履职开展真刀真枪的问责,而陷入全盘塌陷,变成了一纸空文。正如公众所看到的,近年来各级各地政府都在喊重视环境、加快环境治理、防治污染等口号,河湖、空气和土壤等污染情况非但没有得以好转,反而随着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转移产能而进一步加剧。从这个意义上讲,广东省动真格的环保考核,为其他省级政府树立了一个榜样,并提供了破题深入的方法借鉴。
文/郑渝川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