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学生告父母”缺的何止是学费
含辛茹苦将孩子供到大学,结果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孩子的学费,父母竟然被孩子告上法庭索要学费和生活费,这是近日发生在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的一件事。经法院调解,案件以孩子撤诉告终,但是留下的思考似乎远没有结束。现代快报记者根据此事采访了多位连云港的父母,大家普遍的观点都是“法律是法律,父母是父母,只要有能力,绝不亏孩子”。(8月27日《现代快报》)
有道是“子不教,父之过”。保障子女的受教育权,的确是为人父母者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大学对于一个人教育经历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能不能上大学,对于个人的发展往往也有着长远的影响。于是,尽管上大学的成本和代价不菲,但只要孩子有进一步深造的可能,即便砸锅卖铁也在所不惜,也的确是国内父母们的普遍态度和做法。儿子觉得前途被父母耽误,愤而将双亲告上法庭,在维护教育权利的语境下,似乎也完全可以理解。
的确,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说,孩子有机会接受教育,父母多半会全力资助,这固然是人之常情。但这并不意味着,父母资助孩子上大学便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事实上,父母对于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仅存在于孩子未成年阶段,一旦孩子到了18周岁,父母完全有权不再继续承担抚养的义务,更遑论承担其受教育的成本和费用了,从法律意义上说,父母的抚养责任,本该止于孩子成年之时。
可见,且不说无法承担儿子上大学的费用的父母,确实是因病而没有负担的能力,即便是父母身体健康,家庭财务上也毫无问题,对于已经成年的儿子的上大学的费用,父母同样可以放手不管。如此看来,因为父母交不起学费,便将父母告上法庭,甚至还义愤填膺、振振有辞地讨要自己的受教育权,如此权利意识,显然无法获得法律层面的任何支持。
不过,父母因病无法承担儿子上大学的费用,竟然被儿子告上法庭,恐怕并不能因为“法院调解,儿子撤诉”便划上句号。事实上,一位已成年的儿子,对于病中的父母何以仍然如此不近人情,不依不饶地百般要求,或许才更需反思。而按照常理,成年的儿子,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家庭,本该担当起他应当担当的责任。那么,面对生身父母的疾病与经济困难,成年的儿子何以竟然完全不管不顾,毫无自己的担当,不懂得自身的责任,仍然如同未成年人一般自我看待呢?而尤为令人担忧的则是,这一情形,尽管稍显极端,但成年子女依然完全依赖于年迈的父母,却未尝不是个普遍的情形。
而这一现象的背后,除了成年子女们自身需要检讨与反思之外,成年子女为何会缺乏成人意识,毫无成人的担当,为人父母者的确也难辞其咎。某种程度上,相比支付不起孩子的大学费用,孩子成年了却不知体恤父母和家庭,更缺乏起码的自立能力和成年人应有的担当,这恐怕才是最需深思的。成年大学生告父母不掏学费,缺的其实不只是学费,而更多暴露出责任教育的缺失,而这其实才最令人担忧,也更亟待反思。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