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0月2日讯 近日,麦积区法院花牛人民法庭以调解的方式审结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原告李某顺利的拿到了1000元的劳动报酬。
原告李某,年过五十,以在工地打些散工为业。2012年,原告李某经人介绍到被告刘某的工地上打工。工程结束后,经结算,被告刘某应向原告支付1000元的工资,但被告没有及时的向原告李某支付该笔工资。后李某多次催要,刘某都拒不支付,李某无奈之余起诉到法院。
虽然该案原告的诉讼请求只有1000元,但鉴于该案涉及到农民工工资,麦积法院花牛法庭非常重视,立即通知被告刘某到法庭应诉。被告刘某应诉时态度蛮横,并且出言不逊。在案件开庭审理时,被告刘某仍然坚持不向原告支付工钱,并拒绝接受法庭调解。
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考虑到原告李某急需以此笔工钱来维持生活,并且该案的标的不大,如果判决,就会涉及到强制执行的环节,需要原告李某再花费时间和费用,必然给原告李某增加不必要的诉讼成本,造成当事人的讼累。于是,及时联系了被告刘某所在地的镇政府,并找到刘某所在村委会担任村支书的刘某的兄长。办案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先后两次到刘某和其兄长家,并动用了多方力量,做了大量工作,终于做通了被告刘某的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当庭将1000元工钱支付给了原告李某,使得案件圆满审结,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麦积区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案件,投入大量力量办理此类案件,一直强调农民工讨薪案件必须快速、及时的审结。花牛法庭在办案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一套审理此类案件的方法,即多下功夫,全面了解情况,通过被告所在地政府、村委会及亲戚朋友这一中间环节,动员多方力量解决讨薪案件,形成一种多方联动的机制,及时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