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213元提高到245元;制订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办法;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以来,灵台县把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首要任务,多方筹措资金,切实加大投入,严格落实政策,全力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灵台县按照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和应保尽保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收入测算和评议公示,全面完成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工作,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213元提高到245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214.5元提高到236.5元。同时,修订了《灵台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制订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办法,开展了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试点工作,共为1781名城乡患病群众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749.3万元。
此外,及时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标准,发放 “三属”、“两参”等五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抚恤金248.13万元,城乡特困群众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html)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