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房四吃难怪房价过高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许正中教授近日接受媒体访谈时称:在现实社会中,确实有政府主导、推动的城镇化绑架房地产的现象,这主要是财政体制造成的。有的地方政府已经准备进行“一房四吃”:“一吃”土地出让金,“二吃”转让住房所得20%的个税,“三吃”房地产税,“四吃”遗产税(11月12日《人民日报》)。
中国房价过高,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这是不争的事实。此前,我们对楼市过热、房价过高开了很多处方,比如抑制投资的限购,增加供应的保障房建设等。当然,这些措施都是必要也是必须的,对控制房价过快上涨也有一定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此前的一系列药方,大多是针对购房人的,均属于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策。道理很明显,在住房是生活与生存必须保障用品的属性中,附加在房子上的条件、要求、费用、税收等越多,房子也就必然越贵。
这一点,已经存在于现实中的土地出让金过高,政府卖地财政依赖性过强以及转让住房所得20%的个税等,已经给出了我们足够的证据,甚至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比如政府天价卖地,随之而来的必须是这块地盘上盖起来的楼盘的高价;比如此前我们推出了转让住房所得20%的个税改革,但事实证明,这项措施不仅没有达到控制房价的目的,反而从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加快了楼市的不理性升温。
专家说,这是一些地方政府对房子的“一吃”和“二吃”,可谓一语中的。同时,也让我们不禁忧虑,接下来还有类似的改革和制度设计,比如“三吃”房产税,“四吃”遗产税,其是否同样会推高房价,继续吹大房地产业的泡沫呢?显然,答案并不乐观。
一者,房产税也好,遗产税也罢,都无法从根本上增加住房的供应量,无法满足人们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如果总是“僧多粥少”,而且政府和国家还得先在粥锅里“捞一勺”,那房价又岂能不高?
二者,房产税和遗产税都是以房子的价值为征收标的和依据的,交过税之后,持有人持有房子的成本肯定会增加,那么其出售的时候,又岂能不将这些成本加到房子的成交价中去,以转嫁给买房人,这无异于在间接地推高房价。
无需再重复举证,一套房中,有多少是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有多少是开发商缴纳的这样那样的费用,有多少是国家抽走的税金,甚至有多少是地产商招待、行贿官员的灰色成本,答案都已经非常明显了:房价问题,楼市问题,房地产经济问题。其解决之策需要回到解决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问题上去,需要解决执政观念和发展观念的问题,需要政府和国家从一套房子中,少拿一点利益,少“吃”两口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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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