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政府下发《2014—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4-09-21 20:30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沙莎 点击: 载入中...
  9月底前完成4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
 
  大西北网讯  9月21日,兰州市城关区政府下发《2014—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了冬防工作任务目标:9月30日前完成4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的建设;自11月1日起,全区所有土方开挖工地和拆迁工地全面停工;10月底前完成对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完成城区35家89台1173蒸吨天然气锅炉余热深度利用项目;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及供热站必须在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环保设施的大检修和维护;10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高坪地区的57家供热立式燃煤小锅炉治理改造工作等。 
 
  城关区将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PI)达到85%(310天)以上。根据方案,城关区9月30日前将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的小作坊以及地下加工企业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一家,取缔淘汰一家,对其生产设施要做到彻底废毁,并切断其供水供电设施,重点整治区域为青白石、雁滩、东岗。同时完成4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的建设,具体范围为:西至永昌南路、南至白银东路和火车站西路、东至平凉路、北至庆阳路;西至佛慈大街、南至北滨河东路和人民路、东至盐场北路、北至甘肃省康泰医院东西延伸线;西至永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静宁路、南至庆阳路;西至金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天水路、南至东岗西路。示范区内要做到“三无一禁”,即无工业燃煤、无裸地、无堆场和禁止燃放烟花爆 竹。
 
  11月1日起,土方开挖工地和拆迁工地全面停工
 
  在强化管控扬尘污染方面,该区将对全区所有施工工地进行严格管控,全面落实6个100%,严控扬尘源头。一是严控建筑施工扬尘。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相关街道配合,自11月1日起,要求土方开挖工地和拆迁工地全面停工。对施工现场裸露区域和堆料场进行全面覆盖,防止起尘,要求工地指派专人值班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生火取暖和随意焚烧垃圾;自9月15日起,督促建筑工地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对未完全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要求的工地一律要求立即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限一律至2015年3月31日;同时,由城关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局、雁滩环卫市政所负责,联合4个交警大队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在重点路段开展卡口检查,严查渣土拉运车辆道路遗撒现象,并对违规车辆进行高限处罚。并在9月15日起对市区道路开挖等市政工程进行检查,督促市政工程严格落实6个100%抑尘法,监督施工围挡设置不少于30厘米的防溢座。对未完全落实6个100%要求的工地一律要求立即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限一律至2015年3月31日。对已建成的城市道路由区城管委负责协调移交区环卫部门开展环卫保洁作业,未移交前一律由建设单位负责开展保洁工作。对全区所有主次干道严格按照环卫作业标准实施道路清扫保洁。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做好道路洒水抑尘工作,对重点区域路段要定期清洗,确保不起尘。对省市重点工程冬季要求施工的要有市级相关部门的书面批示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并实行“一票停工制”,即有一项未按要求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即实行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限至2015年3月31日。削山造地等工程完工后的裸露地面必须实施喷洒造壳剂、绿网覆盖等技术,防止风蚀起尘和人为扰动起尘。
 
  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该区还将严禁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外的流动售煤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无烟块煤和环保型煤,对已经购买存放和使用有烟煤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不再进行置换,将依法予以没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罚款。辖区内各单位及全体居民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抵制使用燃烧劣质有烟煤及各类有机废弃物;大力整顿一级煤炭市场,于近期内完成城区及周边洁净型煤和无烟煤配送二级网点的清查,对销售劣质型煤、有烟煤、半烟煤等劣质煤炭的二级配送网点,一经发现将在重罚、没收有烟煤劣质煤的基础上一律吊销经营资质;在城乡结合部居民及棚户区、城中村等区域全面推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使用引燃煤和洁净型煤;在大沙坪、天水路高速路口、东岗镇桃树坪等城区出入口设立卡口检查点,对进入城区的煤炭进行24小时检查,凡无证运输煤炭或私运有烟煤等劣质煤炭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城区。
 
  10月底前,完成57家供热立式燃煤小锅炉治理改造
 
  冬防工作启动后,城关区将采取电锅炉、空气热泵、醇基燃料、轻质燃油等方式,完成主城区内190家经营性燃煤立式茶浴炉取缔改造工作,完成279家重点餐饮单位清洁能源改造和油烟治理工作,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或采用专用烟道高空排放;10月底前完成对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全力实施未供暖楼院供热设施集中改造,完成城区35家89台1173蒸吨天然气锅炉余热深度利用项目;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及供热站必须在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环保设施的大检修和维护;10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高坪地区的57家供热立式燃煤小锅炉治理改造工作。 同时,与重点大气排污单位签订“冬防”承诺书,从10月30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对市属及市属以下污染排放强度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工业企业或其部分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在扩散条件不利情况下对国电兰州热电厂实行临时紧急限负荷、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的“四限”措施,“四限”标准参照2013—2014年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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