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25日讯 近日,我省开始实施国家出台的《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了可以奏唱和不得奏唱国歌的场合,明确规定在私人婚丧庆悼和商业活动等场合不得奏唱国歌,还提出了奏唱国歌时的礼仪。
根据规定,国歌可以在下列场合奏唱:重要的庆典活动或者政治性公众集会开始时,正式的外交场合或者重大的国际性集会开始时,举行升旗仪式时,重大运动赛会开始或者我国运动员在国际体育赛事中获得冠军时,遇有维护祖国尊严的斗争场合,重大公益性文艺演出活动开始时,其他重要的正式场合。
但是,国歌不得在私人婚丧庆悼,舞会、联谊会等娱乐活动,商业活动,非政治性节庆活动中奏唱,不得在其他在活动性质或者气氛上不适宜的场合奏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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