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4月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快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事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我省建立《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实施意见》,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意见》要求,河西地区与南部地区、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市(州)之间按照自愿结对、优势互补的原则,结合各自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建立相互协作交流机制,拓展合作内容。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1个以上县(市、区)作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示范县(市、区),支援本地区内发展相对较慢的1-2个县(市、区)。各市、县所辖范围内的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要对口支援相应的农村敬老院、五保家园、互助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各市、县确定具有一定规模、管理服务水平高的养老机构,支援受援地区相应的养老机构,其中全省规范化标准化示范社会福利机构、示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三星、二星级敬老院必须要与1家以上的养老机构结对帮扶,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局面。
同时,老年人入住率差异大的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入住率高或供不应求的机构帮助入住率低的机构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完善设施设备,引导老年人从“一床难求”的养老机构入住床位有空余的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与民办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公办养老机构主动为民办养老机构扶养老年人提供信息、支持和帮助,民办养老机构通过购买政府服务方式承接公办养老机构的政府抚养托底对象;城乡、不同区域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异地养老、候鸟式养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