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外事管理规定,近日,省国资委出台了《省政府国资委党委管班子企业领导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从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条件要求、计划管理、团组管理、审批备案程序、严守纪律、监督检查六个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要求企业安排领导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要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铺张浪费,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管理办法》要求各企业对于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要严把审核第一关,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出国计划和人选。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无实质性需要的国外培训,不得赴国外出席无实质性内容的庆典、开工仪式或内部慰问等活动。
国资委党委职能部门对于企业上报的出国计划和人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企业领导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安排科学合理,符合规定。国资委纪委和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将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发现因公出国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将及时严肃查处。《管理办法》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体系,促进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